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2022年4月30日至5月10日期间,中心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查询等全部业务。5月11日,全面恢复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自助机具、互联网等各渠道业务及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转载自: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