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适应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工作,财务处在保证发票报销时限符合财务审计的要求的同时考虑到广大师生的教学科研需要,将2022年票据报销截止日期由2023年3月31日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
温馨提示广大师生提前做好准备,按要求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2022年开具的票据报销完毕。
特此通知。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天津大学财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