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的经济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制定了《天津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天津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
天津大学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