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科研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天津大学科研经费公开办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天津大学
2017 年7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