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实施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通知》 (财办﹝2022﹞1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广实施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教财厅 函 2022﹝2﹞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大学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郑 刚
副组长:古 瑶
成 员: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审计处、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信息与网络中心、研究生院、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基建规划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后勤保障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席位制,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为财务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要求,充分估计实施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实推广实施工作力量,提高运维保障能力,确保一体化建设平稳实施,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等工作。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配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工作。
特此通知。
天津大学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