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学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响应学生的意见和诉求,充分考虑在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2025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决定对《天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天大校财〔2020〕10号)中第二十七条进行修订,学生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可参照本办法标准执行。修订后的《天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重新发布,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