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遗失如何报销?
票据遗失,应取得加盖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遗失票据发票联、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填写《天津大学财务票据遗失申请表》,一并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按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二、申请票据遗失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表本身仅作为票据遗失情况的说明,并不作为独立报销的凭证。
·发票或其有效复印件仅报销一次,若出现票据已报销而谎报票据遗失的情况,应承担相应责任。
·无法取得加盖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遗失票据发票联、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票面金额无法报销。
三、《天津大学财务票据遗失申请登记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