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类物资具体是指什么?
材料类物资指学校教学、科研中使用的材料、易耗品和办公耗材。
材料是指凡一次使用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易耗品是指在使用过程中易于损耗的物资;办公耗材是指日常办公时使用的消耗性物资。
二、材料类物资费报销的文件依据有哪些?
《天津大学材料类物资管理办法》(天大校资产[2023]5号)、《关于正式启用天津大学化学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天大校资产[2014]1号)、《关于天津大学材料平台实行通用耗材定点采购和财务统一结算工作通知》、《资产处关于启用升级后的化学品管理平台的通知》等。
三、报销材料费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四、常见的低值设备有哪些?
低值设备是指学院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耗用的单价小于1000元(不含)的资产,常见低值设备有:硬盘(移动硬盘、机械硬盘、固态硬盘等)、打印设备(打印机、复印机等)、路由器、显示器等。低值设备报销无需在材料平台登记。
五、常见的易耗品有哪些?
(来源:资产处网站http://59.67.37.36/tshop/src/Article/View/article_id-134.html)
六、材料费报销流程
★温馨提示
(1)日常报销单中“验收人”签字不得与“项目负责人”、“经办人”为同一人。
(2)材料类物资购买及报销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天津大学材料类物资管理平台http://219.243.47.181/tshop购买并统一结算;二是自购并进行报销,报销时按要求附上报销要件。
(3)化学品购买及报销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天津大学化学品管理平台http://219.243.47.181/chem/www/Teacher/Index/index.html购买并统一结算;二是自购并进行报销,报销时需附天津大学化学品采购清单(自购),所附清单要求:
①化学品采购清单上的供货商(代理商)需与开票单位一致;
②化学品采购清单金额需与发票一致;
③化学品采购清单应盖章、签字齐全。
(4)食品、烟酒、美容店开具的办公用品、材料费等发票原则上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