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可以报销哪些内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教学、科研、行政活动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二、报销依据哪些文件?
《天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天大校财[2017]14号)、《天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天大校财[2017]15号)、《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天大校发[2021]21号)等。
三、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报销要点
(1)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版面费报销有什么要求?
①版面费报销对象是指文章作者应包含我校师生且署名单位为天津大学的学术论文。
②报销时需附录用单位收取版面费的通知,即录用单位发送给作者的文章录用并要求缴纳版面费用的通知信息。
③严禁以版面费名义报销与科研工作无关的个人宣传、形象策划等费用。
④对于虚假报销的款项,一经发现,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或个人的网费、通讯费可以报销吗?
横向科研经费、科研发展金等可以在规定额度内支出因公务支付的非预存性质的个人电话费、个人网费,纵向科研直接经费不允许支出日常通讯费和网费。可由纵向科研间接费用支出单位日常通讯费和网费。
(4)邮寄费可以报销吗?需要注意什么?
邮寄费可以使用除纵向科研直接经费以外的经费报销。
(5)软件购置费如何报销?
购置单价1000元以下的软件在核算科按费用报销;单价1000元及以上的软件需通过资产处登记审批后在设备与科研经费管理科报销。
(6)专利申请及知识产权事务费用如何报销?
专利年费等费用化支出在核算科报销;专利申请费等资本化支出在设备与科研经费管理科报销。
★温馨提示
(1)日常报销单中“验收人”签字不得与“项目负责人”、“经办人”为同一人。
(2)版面费借款时需提供录用通知,冲账时无需重复提供录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