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外籍人员领取劳务费办理指南(2022年版)

2022-09-07

  外籍人员领取劳务费可以通过现金、入卡(外籍人员持有的中国境内银行卡)、使用学校外汇额度境外汇款方式发放,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以现金、入卡(外籍人员持有的中国境内银行卡)方式领取。

 

图:以现金、入卡方式领取外籍人员劳务费办理流程


二、以境外汇款方式(使用天津大学外汇额度)领取。

第1步:准备纸质说明

    根据中国银行和国家税务局的业务办理规定,办理劳务费境外汇款业务需写纸质说明:内容包含收款人姓名、亲笔签字、款项用途、金额、收款人账户名称、收款人账号、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地址、银行代码,由经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2步:申请使用学校外汇额度

    按照与收款人协商确定后的外币金额填写境内使用学校外汇额度申请表(表格获取方式:登录天津大学办公网-服务大厅-国际处暨港澳台办-外汇额度使用申请-表格下载),并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3步:到财务处核算科办理借款

    持审批后的境内使用学校外汇额度申请表和借款单(财务处网报系统预约)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第4步:到中国银行办理境外汇款

经办老师持纸质说明、中国银行支票、用汇申请书、境外汇款单、经办人身份证、天津大学外汇业务办理授权书(加盖财务印鉴)到中国银行天津馨名园支行办理汇款手续,将劳务费通过境外汇款方式发放到外籍人员的海外账户中。

中国银行天津馨名园支行地址:南开区白堤路龙兴里1-4-102。

第5步:到南开区国税局缴纳增值税

    根据实际发生的汇款金额(外币数额*汇率)按照外籍人员劳务费缴税流程,到南开国税局缴纳增值税。

第6步:到财务处核算科冲借款

    持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冲账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

1、携带材料:

(1)与外籍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

(2)《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加盖了国税局征收章);

(3)天津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财务处会计科领取);

(4)劳务费领取表;

(5)在中国银行办理境外汇款时取得的银行单据。

2、办理地点:双校区财务处核算科

注意事项:

(1)登陆学校财务信息网进行“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录入”时“发放金额”一栏请按照扣缴增值税后的金额填写,但是不能扣除由于缴纳增值税延期而产生的滞纳金。即“发放金额”=应发金额-增值税。

(2)未入境非居民不需要扣个税,需在合同或领取表中注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

(3)到南开区国税局缴纳增值税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信息详见《关于外籍人员提供劳务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流程调整的通知》(天津大学办公网-协同办公-消息处理-2018年4月27日财务处发送),如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综合管理科,办公电话:27404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