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外籍专家来华费用报销指南(2025年版)

2022-09-07

一、哪些内容属于外国文教专家来华费用的报销范畴?

外国文教专家来华费用指我校为聘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开展合作研究、交流讲学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基本开支范围包括:专家交通费、专家工薪、专家咨询费(讲课费)、专家补贴、专家生活费及其他费用。

二、外籍专家来华报销文件依据有哪些?

《天津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天大校发[2024]34号)、《天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天大校发[2024]36号)等。

三、外籍专家来华报销要点

(1)报销外籍专家来华费用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外国文教专家来华旅费和住宿费的标准是多少?

外国文教专家人员级别分为一类人员和二类人员。一类人员:国际顶尖学者,包括国际知名奖项(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等)获得者;院士;大学校级领导;国际重要学术组织或团体的负责人、国际主流学术期刊主编;公司总裁、副总裁;年龄在 50 岁以上的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职称。二类人员:其余人员

专家来华交通费:

一类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席、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一等舱;飞机商务舱;其他交通(市内出租车费)

二类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交通(市内出租车费)

住宿费:

一类人员住宿费不超过《天津大学使用科研经费报销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应地区的一类人员住宿核销标准。

二类人员住宿费不超过 700 元/天

注:住宿费支持不超过90天。对单次来华工作 90 天以上的外国专家,项目执行单位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工作协议,资助其工薪。

(3)哪些外籍专家可以超上限支出?需要如何审批?


外国文教专家经费应该按照《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经费资助上限标准》的规定在资助标准内据实执行。专家交通费应凭合规票据据实核销,需要超出上限资助的,需由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