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新入职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卡

2022-09-06

  注:首次在天津市入职的职工需要办理新的公积金卡,在天津市曾入职办理过公积金卡的职工无需重新办理,继续延用原卡。

  1.需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职工可在已经收到工资的次月起,携带身份证前往建设银行柜台办理公积金卡;

  2.因办理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需经过公安系统身份核查,有在入职前后有迁移户籍情况的职工,请先到工资基金科查询是否已经通过核查开户成功,确认开户成功后再前往银行办理公积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