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薪酬劳务发放操作指南—线上审批

2023-09-25


一、劳务申报录入

以学生劳务为例,首先,选择发放类型、经费卡号,填写学生学号、发放金额和摘要等信息,完成劳务费预约单基本信息的录入。

                                             

填写完基本信息后,点击第四步中的“线上审批”。

提示:系统保留原投递报销通道,如果仍需线下投递报销,点击“线下审批”,提交后打印预约单,签字盖章后投递至财务处,与原来的流程一致。

点击“线上审批”后,显示预约单的基本信息、预约单的审批流程和相应的审批人。预约单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流转至部门审批(横向科研经费、科研发展金只需项目负责人审批)。

如果所在部门设置了两位或两位以上部门负责人,提交审批时将显示所有的部门负责人信息,每位部门负责人都可以进行审批,任意一位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可。

在审批信息的下方,还可以导入word文档、图片等附件,如文字说明、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表、增值税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等必要的附件。点击“上传附件”,上传完文件后,在附件列表中显示所有导入的附件信息。以上步骤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预约单的填写,预约单进入审批流程。

在学生劳务发放管理页面,可以看到,该预约单的审核状态为“等待审批中”,通过点击右侧“审批流程”可查看审批状态。


二、预约单审批

审批人可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途径进行审批,任选一种即可。

1.手机端审批

项目负责人通过天津大学“融合门户”APP,进入“办事大厅”,打开待办事项列表,找到要审批的预约单,点击“办理”。

进入审批页面后,可查看预约单的劳务发放信息和相关附件,点击“通过”,然后点击“提交”,完成审批。

 

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审批阶段,即部门负责人审批,如果项目负责人与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审批一次即可。部门负责人审批的操作方法与项目负责人相同。(横向科研经费、科研发展金只需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审批完成即提交至财务处)

全部审批流程完成后,预约单自动流转至财务处,财务处进行制单和劳务发放。

经办人在学生劳务发放管理中,可查看预约单审批状态和财务制单情况。如预约单被退单,可点击“更多操作”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或删除,重新提交后需要再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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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脑端审批

项目负责人通过天津大学办公网,进入“办事大厅”,打开待办事项列表,找到要审批的预约单,点击“办理”。


进入审批页面后,可查看预约单的劳务发放信息和相关附件,点击“通过”,完成审批。


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后,进入下一审批阶段,即部门负责人审批,操作方法与项目负责人相同。

其他电脑端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请参考“手机端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