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携带报销单、质保金收据、建设项目质保金支付审批单、质保期内遗留问题记录表、请款报告至财务处基建经费管理科办理。
2、如质保期内发生维修等相关费用,需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项目管理部门应出具扣款说明并标注金额,并提供与施工单位达成扣款协议的书面材料。